勞動部表示,為邁向性騷擾防治新世紀,行政院跨院、跨部會團隊共同研修「性騷擾防治法」、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及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等性騷擾防治三法,針對現行法制不足之處全面檢討。
另考量性別工作平等法係為保障工作權之性別平等,爰修正名稱為「性別平等工作法」,本次修正條文共計19條。修正要點如下:
一、建立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
二、行政處罰職場性騷擾之最高負責人,增加民事「懲罰性賠償責任」
三、強化雇主防治意識及責任
四、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
資料來源: 勞動部 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1632/1633/61605/post

另考量性別工作平等法係為保障工作權之性別平等,爰修正名稱為「性別平等工作法」,本次修正條文共計19條。修正要點如下:
一、建立公權力介入的外部申訴管道
二、行政處罰職場性騷擾之最高負責人,增加民事「懲罰性賠償責任」
三、強化雇主防治意識及責任
四、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
資料來源: 勞動部 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1632/1633/61605/post